送礼开的专票是否可以抵扣?
我给客户送了些礼品,商家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不太清楚这种因为送礼开的专票能不能用来抵扣税款,不知道在税法上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想问问大家。
展开


在探讨送礼开的专票能否抵扣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增值税抵扣的概念。增值税抵扣指的是,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时,可以用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算出应缴纳的增值税。也就是说,企业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后,就可以把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不过,并非所有取得的专票都能进行抵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而送礼行为通常被视为个人消费或者交际应酬消费。 在税务实践中,送礼往往被认定为企业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的范畴。当企业将礼品赠送给客户等外部人员时,本质上是一种非销售活动中的无偿赠送,对应的进项税额按照规定是不能抵扣的。这是因为这类消费更多地是为了维护企业的人际关系等社交目的,并非直接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以获取增值收入。 所以,一般情况下,送礼开的专票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企业在取得这类专票后,应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避免税务风险。如果企业不确定某些业务是否符合抵扣条件,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者专业税务顾问。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