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户口迁回娘家是否可行?
我和丈夫离婚了,想把户口迁回娘家,不知道在法律上是否允许。我不清楚具体的规定和流程,也不知道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想问下大家,夫妻离婚后户口迁回娘家到底行不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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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户口迁回娘家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是可行的。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法律依据和操作流程。 首先,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该条例第十九条也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这就为离婚后户口迁移提供了明确的法律基础。 其次,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办理户口迁移一般还需要一些条件。通常来说,需要娘家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同意接收,开具接收证明。同时,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等。这些材料是证明你身份和离婚事实的重要依据。 然后,办理流程大致如下:第一步,你要向娘家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提出迁入申请,提交上述准备好的材料,等待审核。如果审核通过,会发给你准予迁入证明。第二步,拿着准予迁入证明回到你现在户口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件。第三步,最后再持迁移证件到娘家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不过,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异。有些地方可能还会有其他的要求,比如要求你在娘家有自己的房产等。所以,在办理户口迁移之前,最好先咨询娘家所在地和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和要求,按照他们的指导准备材料和办理手续,这样才能顺利地将户口迁回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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