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单位还没辞职能入职新单位吗?
我现在在一家公司上班,但找到了更好的工作机会。我还没和原单位辞职,不知道能不能直接入职新单位,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风险或者其他问题,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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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单位还没辞职能否入职新单位,这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如果新单位招用了还未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并且原单位因为这种情况遭受了损失,那么新单位要和劳动者一起对原单位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劳动者而言,同时与两个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可能会面临违约风险。如果劳动者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于禁止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条款,那么劳动者的这种行为就构成违约。原单位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等。 从实际操作角度来说,未辞职就入职新单位,可能会在社保缴纳、档案转移等方面遇到问题。因为社保缴纳通常需要用人单位进行操作,一个劳动者同一时间一般只能由一家单位为其缴纳社保。档案转移也可能会因为未办理正式离职手续而受阻,影响劳动者在新单位的正常入职和发展。 不过,如果劳动者能够合理安排时间和精力,在不影响原单位工作的前提下,新单位也愿意接收,并且原单位也没有明确禁止这种行为,那么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入职新单位的。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麻烦,建议劳动者在入职新单位之前,先与原单位办理好离职手续,解除劳动关系。这样既符合法律规定,也能让自己在新单位的工作更加稳定和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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