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开办费是否可以一次性计入费用?

我开了一家小公司,目前还在筹备阶段,产生了不少开办费。我想了解下,这些开办费能不能一次性计入费用呢?如果可以的话,在税务和会计处理上有什么要求吗?不太清楚相关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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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办费处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开办费是否可以一次性计入费用,在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上有不同的规定。 从会计处理角度来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对“管理费用”科目的核算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管理费用”(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这意味着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可以将开办费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也就是一次性计入费用。这样处理的好处是核算相对简单,能及时反映企业筹建期间的成本支出情况。 而在税务处理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如果选择按照长期待摊费用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及其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企业需要综合考虑自身的盈利情况、税收筹划等因素来选择合适的税务处理方式。例如,如果企业在开办初期预计盈利较少甚至亏损,选择一次性扣除开办费可能无法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此时选择分期摊销可能更为合适;反之,如果预计开办后盈利较多,一次性扣除开办费可以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降低企业前期的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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