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之后还能起诉吗?


协议离婚之后是可以起诉的,但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下面为你详细讲解不同情形下的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 首先,关于财产分割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如果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当事人可以在协议离婚后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重新进行财产分割。比如一方故意隐瞒、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导致另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不公平的财产分割协议,另一方就可以在发现后的法定时间内起诉。 其次,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如果出现了一些重大的情况变化,如一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下降、子女的生活环境发生重大改变等,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最后,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如果在协议离婚时,无过错方没有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无过错方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