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离婚协议后还能起诉吗?


签了离婚协议之后,通常情况下是还能起诉的,不过要根据具体的诉求和实际情况来确定法院是否会支持。下面我们从不同方面详细说明。 首先,对于是否能够依据离婚协议来要求离婚这件事,如果双方只是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是还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这份离婚协议是不生效的。因为离婚协议是以离婚为生效条件的,没离婚协议就不产生法律效力。此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反悔,并且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所以,没办离婚登记,签了协议也能起诉离婚。 其次,要是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就已经生效了。不过,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比如一方在签订协议时故意隐瞒了部分财产,另一方发现后就可以起诉。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最后,关于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即使签订了离婚协议,之后如果出现了一些重大变化,比如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出现了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另一方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对于抚养费,如果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者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子女也可以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这同样是有法律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综上所述,签了离婚协议后是可以起诉的,但具体的诉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要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