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协议离婚后还可以起诉吗?


在民法典中,协议离婚后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起诉的,但具体要根据起诉的事项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等程序后领取离婚证,从而解除婚姻关系。 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如果在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不过,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这体现了法律既保障当事人对财产分割的反悔权,但也防止当事人随意反悔,维护协议的稳定性。 在子女抚养权方面,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出现了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虐待、遗弃子女,或者其抚养能力明显下降等,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另外,如果是关于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抚养费支付问题,若一方不按照协议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支付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后在符合法定条件和情形下是可以起诉的,但起诉时需要有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诉求,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