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承诺为死去儿子还债,没有证据只有证人,能起诉父亲吗?


在探讨能否起诉父亲承担儿子债务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法律层面进行分析。首先,关于诉讼主体资格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在您的情况中,如果您是债权人,那么您作为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父亲作为承诺还款的人,是明确的被告,您以要求其偿还债务为诉讼请求,也有父亲承诺还款这一事实和理由,同时此类债务纠纷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所以从诉讼主体资格上,您是可以起诉父亲的。然而,诉讼主体资格具备并不意味着必然能胜诉。在证据方面,只有证人的情况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证人证言属于证据的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认定证人证言,可以通过对证人的智力状况、品德、知识、经验、法律意识和专业技能等的综合分析作出判断。如果证人与案件存在利害关系,其证言的证明力可能会受到影响。而且,仅有证人证言,证据相对单薄。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父亲确实有承诺替儿子还债的事实。所以,虽然您能起诉父亲,但最终能否胜诉,要看法官结合证人的具体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对证人证言的采信程度。如果证人能够清晰、客观地陈述事情经过,且没有明显影响其证言可信度的因素,那么对您的诉讼会有一定帮助;反之,如果证人的证言存在疑点或者证人本身的情况使得其证言难以被采信,您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总之,能起诉,但胜诉情况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