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有精神病能起诉离婚吗?


在法律上,对方有精神病是可以起诉离婚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概念和依据。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婚姻关系的解除。在我国,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即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另一种就是诉讼离婚,当夫妻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对离婚相关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时,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对于一方患有精神病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那么,如何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呢?对于一方有精神病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如果存在上述这些情况,法院一般会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会判决准予离婚。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涉及精神病患者的离婚案件时,法院通常会考虑到患者的生活安置和权益保障问题。因为精神病患者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在离婚诉讼中,需要为其指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此外,在财产分割等方面,也会适当照顾精神病患者的权益,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在起诉离婚时,你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证据方面,要尽可能收集能够证明对方患有精神病以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材料,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治疗记录等。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再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