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可以去外省起诉离婚吗?

我和我对象感情不和想离婚,但是他现在在外地,不在我们当地,听说起诉离婚要去被告所在地法院,他在省外,我可以去外省起诉他离婚吗?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想了解一下。
展开 view-more
  • #起诉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起诉离婚是可以去外省进行的,但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下面我们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规定和适用情形。 首先,我们要明白“原告就被告”这个重要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住所地指的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所以,如果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在外省,或者被告离开他的户籍所在地,在外省的某个地方已经连续居住了一年以上,那么原告就可以去这个外省的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 其次,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在这些情况下,如果被告符合上述情形,即使被告可能在外省,原告也可以在自己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此外,还有一些关于夫妻双方都在外地的情况。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双方都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总之,去外省起诉离婚是有可能的,但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管辖法院。在决定起诉离婚前,建议详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也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合法有效的保障。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