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医疗是否可以起诉?
我去医院看病,感觉医生给我开了很多不必要的检查和药,我怀疑存在过度医疗的情况。我想知道,遇到这种过度医疗的情况,我能不能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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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医疗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背临床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不能为患者真正提高诊治价值,只是徒增医疗资源耗费的诊治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做了一些不必要的检查、治疗或者用了不该用的药等。 从法律角度来讲,过度医疗是可以起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过度医疗的过错行为,并且该行为给患者造成了损害,比如增加了经济负担、对身体产生了不必要的伤害等,患者就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赔偿。 另外,《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也为患者维权提供了依据和途径。该条例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当患者认为遭遇过度医疗时,可以先收集相关证据,比如病历、检查报告、费用清单等。这些证据能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度医疗的行为以及给自己带来的损害。之后可以与医疗机构进行沟通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不过在实际诉讼过程中,患者需要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度医疗的过错,并且该过错与自己受到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可能需要借助专业的医疗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总之,过度医疗情况下患者是可以起诉的,但要做好充分准备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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