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未给抚养费是否可以起诉?


在法律层面,从未给抚养费是可以起诉的。接下来为你详细解释。首先,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当父母离婚或分居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向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抚养费,以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和正常生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意味着,只要存在法定的抚养义务,并且一方未履行支付抚养费的责任,另一方就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起诉的主体既可以是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以孩子的名义进行起诉,也可以是子女自己作为原告,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作为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在起诉时,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例如证明亲子关系的证据(如出生证明)、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离婚判决书等能证明对方有支付抚养费义务的文件。同时,还需要准备起诉状,在起诉状中要明确诉讼请求,也就是要求对方支付的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以及支付期限等内容。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一般来说,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如果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后,对方仍然拒不支付,那么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通过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方式来保障抚养费的执行。总之,从未给抚养费是可以起诉的,通过法律途径可以有效维护子女获得抚养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