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费补贴没有发票该怎么做分录?


在企业的财务处理中,餐费补贴没有发票时做分录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讲解。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会计分录的概念。会计分录简单来说,就是记录企业每一项经济业务应借、应贷账户的名称和金额的一种记录方式,它就像是给企业的经济活动做一个“笔记”,方便后续的核算和管理。对于餐费补贴,在会计核算上一般会将其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 职工福利费”科目。职工福利费是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当企业发放餐费补贴时,无论是否有发票,都要先进行计提。计提时的分录为: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根据员工所属部门不同进行区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 - 职工福利费。这里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科目,就像是不同的“盒子”,把不同部门产生的费用分别装进去,方便统计和分析。当实际发放餐费补贴时,分录为:借:应付职工薪酬 - 职工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这一步就是把计提的费用实际支付出去。然而,从税务角度来看,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的规定,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没有发票的餐费补贴,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一般是不能在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说,在计算企业要交多少所得税时,这部分没有发票的餐费补贴不能从企业的收入中扣除,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可能会导致企业多缴纳企业所得税。不过,如果餐费补贴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所以,企业在处理餐费补贴没有发票的分录时,要按照正确的会计方法进行记录,但也要清楚税务上的规定,避免税务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