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补属于工资还是福利费?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每月公司都会发餐补。但我不太清楚这餐补到底该算工资,还是算福利费。这两者在交税、计算加班费等方面可能有不同影响,所以想问问从法律角度,餐补到底属于工资还是福利费呢?
展开


要判断餐补属于工资还是福利费,需要先了解工资和福利费的概念。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它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而福利费是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这六个部分组成。其中,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如果餐补是按月按标准随工资固定发放,是为了补偿员工在工作期间的就餐费用,与员工的劳动付出有直接关联,具有工资性质,那么通常会被认定为工资的一部分。例如,企业规定员工每月有固定金额的餐补,和工资一起发放,这种情况下餐补就属于工资范畴。 要是餐补不固定,比如企业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和效益,不定期地向员工提供的就餐补贴,或者是以福利性质举办员工食堂等方式提供的餐补,不与员工的劳动量、工作业绩等直接挂钩,更多是企业给予员工的一种福利,那就可能被认定为福利费。 所以,餐补具体属于工资还是福利费,要根据餐补的发放方式、发放目的以及企业相关规定等来综合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