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有协议书是否可以起诉?
我之前工作的公司拖欠我工资,后来和公司签了工资拖欠的协议书,但是到了约定时间公司还是没给钱。我想知道凭借这份协议书,我能不能直接去法院起诉公司要回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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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公司拖欠工资且持有协议书的情况,很多劳动者会关心是否可以直接起诉。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白起诉是指当事人就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的行为。在工资拖欠问题上,协议书是重要的证据,它证明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存在关于工资支付的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意味着,劳动争议一般需要先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起诉。 不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人民法院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如果这份协议书具备工资欠条的性质,明确了工资的具体金额、支付时间等关键信息,且劳动者的诉求仅为索要工资,不涉及其他劳动关系争议,那么劳动者可以不经过仲裁,直接向法院起诉。 所以,当持有工资拖欠协议书时,需要看协议书的具体内容。如果协议书符合工资欠条的标准,且不涉及其他劳动关系争议,就可以直接起诉;如果不符合,那么就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向法院起诉。在整个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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