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撞死人无力赔偿,告保险公司可以吗?


在探讨无证驾驶撞死人无力赔偿时能否起诉保险公司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些关键的法律概念。 无证驾驶指的是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而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这是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而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中的赔偿责任,通常依据保险合同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在无证驾驶的情况下,对于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是免责的。不过,对于受害人的人身伤亡损失,保险公司需要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且垫付后有权向致害人进行追偿。 对于商业保险,一般保险合同中会明确将无证驾驶列为免责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如果保险公司尽到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那么无证驾驶导致的事故,商业保险通常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回到无证驾驶撞死人无力赔偿告保险公司的问题,如果是向保险公司主张交强险范围内的人身伤亡赔偿,法院一般会支持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但之后保险公司会向致害人追偿。而对于商业保险赔偿的诉求,若保险公司已履行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法院通常不会支持。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可以起诉保险公司,但最终的赔偿结果要依据法律规定和保险合同的具体约定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