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不履行法院判决是否可以起诉?


在探讨公安不履行法院判决能否起诉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法院判决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案件审理终结时就实体问题所作出的决定,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旦生效,相关当事人都必须严格履行。公安部门作为国家的执法机关,同样需要遵守法律规定,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五)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当公安部门不履行法院判决时,当事人通常不需要再次起诉。因为法律已经赋予了人民法院多种强制执行的手段来保障判决的执行。当事人可以向作出判决的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采取相应的措施促使公安部门履行判决。 然而,如果在法院强制执行的过程中,出现了其他新的争议或纠纷,例如因为公安部门不履行判决导致当事人产生了新的损失等情况,那么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就这些新的争议和纠纷提起新的诉讼。但这并不是针对公安部门不履行原判决本身进行起诉,而是基于新的事实和理由。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公安不履行法院判决,当事人无需起诉,而是通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来解决问题。只有在出现新的争议和纠纷时,才可能涉及新的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