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超过三年了是否还能起诉?


在探讨担保人超过三年是否还能被起诉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首先是诉讼时效,它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你不去法院起诉,之后再去起诉,对方可能会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你就有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对于担保关系而言,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则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不同的保证方式,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也有所不同。 在一般保证中,债权人需要先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在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所以一般保证的诉讼时效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而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诉讼时效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 如果在这三年期间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那么诉讼时效期间将会重新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在三年里有向担保人提出履行请求、担保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况,那么诉讼时效就会重新开始计算,债权人依然可以起诉担保人。 综上所述,担保人超过三年是否还能被起诉,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考虑保证方式、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以及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等因素。如果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债权人仍然可以起诉担保人;如果不存在中断情形且已经超过三年诉讼时效,债权人起诉后,担保人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但这并不意味着债权人不能起诉,只是担保人有了一个有效的抗辩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