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立案后找关系能处理吗?
我公司被税务稽查立案了,心里特别慌。听人说可以找关系去处理这个事儿,不知道靠不靠谱。我就想了解下,在税务稽查立案这种情况下,找关系真能把问题处理好吗?会不会有其他风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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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稽查立案后,找关系处理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而且还可能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 首先,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所进行的税务检查和处理工作的总称。税务机关开展稽查工作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有严格的程序和规范。稽查人员必须依法办事,不能因个人关系而违反法律规定处理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权进行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等一系列检查行为。同时,该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税务人员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也就是说,如果稽查人员因为所谓的“关系”而违规处理案件,他们自己也会面临法律的制裁。 对于纳税人而言,如果试图通过找关系来逃避税务稽查的处理,一旦被发现,不仅原有的税务问题依然存在,还可能会因为妨碍执法等行为面临更严重的处罚。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当遇到税务稽查立案的情况,正确的做法是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按照规定补缴税款、滞纳金等。这样才能合法合规地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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