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工伤能否拿到赔偿?


在法律层面,临时工遭遇工伤是有可能拿到赔偿的。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临时工”这个概念,其实在法律上并没有“临时工”这一正式称谓,所谓的“临时工”通常指的是短期、临时性工作的劳动者,他们和正式员工一样,只要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受法律保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这里的“全部职工或者雇工”,就包括了像临时工这样的各类劳动者。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有义务为临时工缴纳工伤保险。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临时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临时工发生工伤后,就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相应赔偿。例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要是用人单位没有为临时工缴纳工伤保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所以,即便没有工伤保险,临时工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临时工要想顺利拿到赔偿,还需要做好工伤认定等关键步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