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过路费发票是否可以抵扣增值税?

我公司经常有车辆外出产生过路费,取得了相应发票。我想知道这些过路费发票能不能用来抵扣增值税,要是可以抵扣,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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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过路费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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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路费发票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抵扣增值税的。首先,我们要明确增值税抵扣的概念,简单来说,增值税抵扣就是纳税人在缴纳增值税时,可以将购进货物、劳务、服务等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除。这样做是为了避免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第七条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以下规定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2018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2018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纳税人支付的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需要注意的是,取得的通行费发票必须是合法有效的,且符合上述规定的计算方法才能进行抵扣。如果是财政票据,是不能用于抵扣增值税的。同时,随着政策的不断更新和完善,企业在进行增值税抵扣操作时,要及时关注最新的税收政策,确保抵扣行为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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