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通行费收据是否可以抵扣?

我在日常出行中会产生不少通行费,拿到了通行费收据。我不太清楚这些收据能不能用来抵扣税款,比如在企业的税务申报或者个人的一些税务事项里。我想了解下通行费收据在法律规定上是否具备抵扣的资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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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行费抵扣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通行费收据能否抵扣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抵扣”的含义。在税收领域,抵扣通常指的是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可以将符合规定的一些费用从其收入中扣除,从而减少应纳税额。这是一种合理合法降低税负的方式。 对于通行费收据能否抵扣,需要区分不同情况。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以下规定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2018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相应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2018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纳税人支付的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相应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相应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也就是说,如果是财政票据类的通行费收据,是不能用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只有符合规定的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者在规定时间内且非财政票据的通行费发票,才有可能用于抵扣。而且这种抵扣主要是针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方面的抵扣。对于企业所得税等其他税种,通行费作为企业的合理经营支出,在取得合法有效凭证的情况下,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但这不属于“抵扣”进项税额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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