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赡养父母的子女能否分遗产?
我有个兄弟姐妹一直不赡养父母,现在父母去世了,留下了一些遗产。我想知道,像他这种不赡养父母的情况,还能参与分遗产吗?我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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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不赡养父母的子女是有可能分得遗产的,但具体情况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形来判定。 首先,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子女是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也就是说,从法定继承的角度,不赡养父母的子女在法律上仍然有继承遗产的资格。 然而,法律也体现了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所以,如果不赡养父母的子女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其他继承人可以向法院主张其少分或者不分遗产。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比如,如果有证据证明该子女有能力赡养父母却拒绝赡养,而其他子女对父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法院可能会判决不赡养的子女少分遗产甚至不分遗产。但如果该子女本身没有扶养能力,例如存在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等客观情况导致无法赡养父母,那么在分配遗产时可能不会受到影响。 此外,如果父母生前订立了遗嘱,那么遗产将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分配。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只要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会按照遗嘱的意愿来处理遗产。即使不赡养父母的子女是法定继承人,若父母在遗嘱中没有将其列为继承人或者减少其继承份额,那么该子女就需要按照遗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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