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龄退休手续未办是否可以补缴社保?


在到龄退休手续未办的情况下,能否补缴社保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社保补缴的相关概念。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这主要是为了保障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能够满足一定的社保缴纳年限,从而享受相应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这里其实为到龄社保未缴满年限的情况提供了一定的解决途径。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到龄退休手续未办且社保未缴足,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有责任为员工补缴社保。 但如果是个人原因导致到龄未办退休手续和社保未缴足,不同地区的政策有所不同。有些地区允许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一次性补缴剩余年限的社保费用,而有些地区则要求继续逐年缴纳,直到缴满规定年限。比如,一些地方规定,在当地有户籍且在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的人员,到龄后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所以,个人需要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具体的补缴政策。 综上所述,到龄退休手续未办能否补缴社保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的欠费原因以及当地的政策规定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