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的条款没履行完,合同能生效吗?
我签了一份合同,里面有好多条款,现在有些条款还没履行完。我就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这份合同还算不算生效的呀?我有点担心没履行完条款,合同就不算数了,以后会不会有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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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合同上的条款没履行完,合同是否能生效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合同生效的概念。合同生效,通俗来讲,就是合同产生了法律上的效力,双方都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做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只要合同符合法定的成立条件,比如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就成立了。而合同一旦依法成立,通常就会生效。合同的生效和合同条款是否履行完毕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合同条款的履行是合同生效之后,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去做事情的过程。即使部分条款没有履行完,也不影响合同本身的生效。例如,甲和乙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将房子卖给乙,乙分三期付款。乙支付了第一期款项后,第二期款项还没支付,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乙没有完全履行付款的条款,但这份房屋买卖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达成一致时就已经生效了,甲和乙都要受到合同的约束。 不过,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合同生效的条件,比如“本合同自双方完成所有条款的履行后生效”,那么就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来确定合同是否生效。但这种约定在实际中相对较少。总之,一般情形下,合同条款没履行完不影响合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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