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会费能扣除个税吗?
我每个月工资里都会扣除工会会费,我想知道这部分扣除的工会会费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时候,能不能从我的应纳税所得额里扣除呢?不太清楚相关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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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会费能否扣除个税,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概念。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应纳税所得额是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基础,它是指个人的收入总额减除各项扣除后的余额。而工会会费是工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所需的费用,由工会会员按照本人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向工会组织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里所说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然而,目前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将工会会费纳入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的项目范围。也就是说,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能扣除缴纳的工会会费。比如,小李月工资收入为8000元,每月缴纳工会会费80元,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应纳税所得额依然是在8000元的基础上,按照规定减除费用和其他允许扣除的项目,而不能将这80元的工会会费扣除。所以,一般情况下,工会会费不能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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