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单位是否能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

我在一家单位工作,最近单位涉及到一些金融业务。我听说有金融凭证诈骗罪这个罪名,心里有点担心,就想问问单位会不会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啊?要是构成了会有什么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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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凭证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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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凭证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从法律规定来看,单位是可以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四条(金融凭证诈骗罪包含其中)、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意味着,如果单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变造的金融凭证进行诈骗活动,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数额标准,就会被认定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在司法实践中,判断单位是否构成此罪,关键在于是否是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行为,犯罪所得是否归单位所有等因素。 对于单位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的认定,需要综合多方面情况。一方面,单位的决策机构要有实施诈骗的故意和决策行为,比如单位的领导集体研究决定通过使用伪造的金融凭证来骗取财物。另一方面,犯罪行为要体现单位意志,而不是单位内部个别人员的个人行为。如果是个人冒用单位名义实施诈骗,所得归个人所有,那就不能认定为单位犯罪,而应认定为个人犯罪。 所以,单位是存在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的可能性的。一旦构成犯罪,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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