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加名后就一定算共同财产吗?
我和对象打算结婚,对象家买的房子,说可以加上我的名字。我就想问问,这房子加上我的名字后,是不是就一定属于我们两个人的共同财产了呢?会不会存在加了名也不算共同财产的情况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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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房子加名后是否就算共同财产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理解共同财产的概念。简单来说,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从法律层面来看,一般情况下,房子加名是一种将房产部分份额赠与另一方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也就是说,当房产证上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在法律上意味着房产的所有权人发生了变化,新增加名字的人成为了房产的共有人。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加名后就绝对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在加名时签订了相关协议,对房产的份额和归属进行了特别约定,那么就要按照协议来确定房产的性质。比如,协议明确约定虽然加了名,但另一方只享有居住权而无所有权,或者约定了具体的产权份额,这种情况下就会按照约定来处理。 另外,如果是在结婚前一方出资购买的房产,婚后加了另一方名字,但后来双方并未结婚,那么在分割房产时,法院可能会综合考虑购房款的来源、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来进行判定,不一定会将其完全认定为共同财产。所以,房子加名后通常算共同财产,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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