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加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和对象结婚后,对象在他婚前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加了我的名字。现在我有点担心,如果以后婚姻出现问题,这房子算我们共同财产吗?我想了解下婚后在房产上加名字,从法律上来说到底属不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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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婚后加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一般来说,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行为,通常被视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当房产证上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就意味着房屋的所有权发生了变更,由原来一方的个人财产变成了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 不过,如果在加名时双方有特别的约定,比如约定了各自的产权份额,那么就按照约定来确定双方对房屋享有的权益。此外,如果加名行为是附条件的赠与,比如以双方维持婚姻关系为条件,当条件不成就时,赠与人可能有权撤销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所以,婚后加名字大概率会使房产成为共同财产,但具体还得看是否有特殊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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