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判给妈妈的女儿是否有权继承爸爸的房子?

我和前夫离婚后,女儿判给了我。现在前夫去世了,留下一套房子。我想知道女儿作为判给我的孩子,还有没有权利去继承她爸爸的这套房子呢?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所以来问问。
展开 view-more
  • #法定继承
  • #子女继承权
  • #离婚继承
  • #房产继承
  • #民法典继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判给妈妈的女儿是有权继承爸爸的房子的。首先要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也就是说,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所以,即使女儿在父母离婚后判给了妈妈,她依然是爸爸的子女,属于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爸爸没有留下遗嘱对该套房子进行特别处分的情况下,女儿是有权继承爸爸的房子的。如果爸爸留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那就需要按照遗嘱的内容来确定房子的归属。如果遗嘱中没有给女儿分配该房子的份额,那么女儿可能无法继承该房子,但这并不影响女儿在其他方面享有的法定权利。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