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销单可以用复印件吗?


在财务报销的实际操作中,关于财务报销单能否使用复印件,需要从不同角度来分析,并且这也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作为依据。 首先,从会计核算的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一般情况下,原始的财务报销单是最直接、最有效的会计凭证,它记录了经济业务的真实发生情况。而复印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相对较难判断,不能很好地满足会计核算对原始凭证真实性和准确性的要求。因为复印件容易被篡改、伪造,无法像原件那样直观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 其次,从税务管理的角度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税务机关在检查企业的财务账目时,更认可原始凭证作为合法有效的扣除依据。使用复印件进行报销,如果不能提供合理的证明材料,可能会被税务机关认为是不符合规定的凭证,进而影响企业的税前扣除,导致企业面临税务风险。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财务报销单是可以使用复印件的。比如,当原始报销单确实丢失,且有其他足够的证明材料能证明该经济业务的真实性时,经过一定的审批流程,复印件也可以作为报销的依据。例如,有相关的业务合同、发票、付款记录以及当事人的情况说明等,这些材料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能够让企业和相关部门确认该经济业务确实发生。但是,这种情况需要严格按照企业内部的财务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来处理。 综上所述,财务报销单原则上应该使用原件,但在特殊情况下,在满足一定条件并经过规定的程序后,复印件也可以用于报销。企业和个人在处理财务报销时,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的财务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