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了老婆的农村医疗后还能用老公的社保报销吗?
我看病先用了老婆的农村医疗报销了一部分费用 ,现在想知道剩下没报销的部分能不能用老公的社保接着报销,不太清楚医保报销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希望了解一下。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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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医保报销体系中,这种情况通常是不可以再次使用老公的社保进行报销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医保报销遵循的基本原则。医保报销实行的是补偿性原则,也就是说,医保主要是为了补偿参保人因疾病或意外产生的医疗费用,避免参保人因为高额的医疗费用而承受过重的经济负担,但不会让参保人通过医保报销获得额外的经济利益。
从法律依据来看,《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在境外就医的等情况,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虽然这里没有直接提及重复报销的问题,但从整个医保制度的设计理念和原则出发,重复报销不符合医保制度的初衷。
农村医疗和社保都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范畴。当你使用老婆的农村医疗进行报销时,就意味着已经通过基本医疗保险获得了一部分费用的补偿。如果再使用老公的社保进行二次报销,就会违背医保的补偿性原则,属于不当得利。而且在实际操作中,医保系统也会对报销情况进行审核和监控,一旦发现重复报销的行为,不仅会追回已经报销的费用,还可能会面临相应的处罚。
所以,用了老婆的农村医疗后,通常是不能再用老公的社保进行报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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