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用自己的医保替别人付款吗?
我有医保,有时候家人看病,我就想用自己的医保帮他们付费用。但又不确定这样做合不合法,会不会有什么问题。想问问大家,到底能不能用自己的医保替别人付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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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自己的医保替别人付款这个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从法律层面讲,医保是国家为保障公民健康而设立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专款专用和个人专属的性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参保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本人医疗保障凭证,防止他人冒名使用。这就意味着,原则上医保应该由参保人本人使用。 在一些情况下,将自己的医保借给别人使用,属于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比如,替别人支付本该由对方承担的住院费用、门诊特殊病费用等。一旦被发现,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外,还应当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不过,目前部分地区出台了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在这些地区,参保人可以通过绑定家庭成员的方式,将自己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用于支付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比如,给家人支付挂号费、买药的费用等。这种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的使用,是合法合规的。 所以,能不能用自己的医保替别人付款,要先了解当地的医保政策。如果当地有家庭共济政策,按照规定的流程操作是可以的;如果没有相关政策,就不能随意用自己的医保替别人付款,否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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