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医院查病可以用别人的医保吗?
我生病了想去医院检查,但是自己医保里钱不够,我想拿我家人的医保去用,不知道这样做行不行,会不会违反什么法律规定呢?我有点担心这样做会有不好的后果,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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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医院查病使用别人的医保,这种行为在法律层面是不被允许的,属于违法行为。 从法律概念来讲,医保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医疗权益而设立的社会保障制度,它具有特定的参保对象和使用范围。医保账户是和参保人本人绑定的,只能由参保人本人使用,这是为了确保医保基金合理使用,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利益。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个人有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等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实施了前款规定行为之一,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或者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的;或者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外,还应当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麻烦,去医院查病时应使用自己的医保。如果自己医保余额不足,可以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费用问题,比如使用现金支付、申请医疗救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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