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水电费可以开给其他单位吗?

我单位产生的水电费,想让水电公司把发票开给其他单位,不知道这样合不合法。我不太清楚这里面的法律规定,也不确定会不会有税务风险之类的问题,所以想问问水电费到底能不能开给其他单位呢?
展开 view-more
  • #水电费开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水电费能否开给其他单位,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从交易实质和法律规定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这意味着发票的开具应该与实际的交易主体相对应。如果水电费实际是由本单位消耗产生的,水电公司与本单位之间存在供应和使用的交易关系,那么按照规定,水电公司通常应该将发票开给本单位。若将发票开给其他单位,这就与实际交易情况不符,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虚开发票是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严重的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 其次,从税务影响方面来说。虚开发票可能会导致一系列税务问题。对于开票方而言,如果违反规定开具发票,税务机关可能会对其进行处罚,包括罚款等措施。对于取得虚开发票的单位,即使取得了发票,也不能将其作为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就意味着取得虚开发票的单位无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相应的费用,可能会增加企业的税负。 然而,存在一种特殊情况,如果本单位与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真实的转售水电的业务。例如,本单位将一部分场地出租给其他单位,其他单位使用了部分水电,并且双方按照一定的方式进行水电费的结算,在这种情况下,本单位可以将水电费转售给其他单位。本单位可以向水电公司取得发票作为自己的成本凭证,同时本单位可以给其他单位开具相应的水电费发票,这种情况下的开票是符合规定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这种转售业务中,本单位需要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等相关税费。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