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2019年村里房屋拆迁补偿未按标准执行,如今已过去4年,能否要求村干部公开信息?

我遇到个烦心事,2019年村里搞房屋拆迁,当时补偿就没按标准来。这都过去4年了,心里一直不踏实。我就想知道现在能不能要求村干部把相关信息公开,好让我心里有个底,了解下到底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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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你有权要求村干部公开相关信息。 从法律角度来看,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房屋拆迁及其补偿信息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这意味着,无论是公民、法人还是其他组织,都拥有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从而获取拆迁补偿相关信息的权利,这些信息涵盖了拆迁补偿方案、补偿标准以及安置方式等等。行政机关有责任按照法定的程序,迅速且准确地将相关信息进行公开。 在农村房屋拆迁场景中,村委会在一定程度上承担着信息公开的义务。因为拆迁补偿信息对于村民了解自身权益、监督拆迁过程至关重要。你所经历的2019年村里房屋拆迁补偿未按标准执行,如今过去4年的情况,并不影响你要求信息公开。 而且,拆迁补偿信息的公开,有助于保障村民的知情权,若不公开,村民的合法权益可能受到侵害。你可以书面形式向村委会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说明你想要了解的具体信息内容,比如拆迁补偿方案、每家每户的补偿明细等。 如果村委会拒绝公开或者故意拖延公开这些信息,那么你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在申请公开信息时,一定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确保整个申请过程合法合规。比如要以合理的方式、在合理的时间内提出申请等。这样才能有效地获取到自己所需要的拆迁补偿相关信息,从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政府信息公开:指的是行政机关应公众的申请,依法公开在履职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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