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经济犯罪羁押期间能探视吗,羁押多长时间必须判刑?

我家人因经济犯罪被羁押了,我特别想去看看他,不知道在羁押期间能不能探视。另外,也不清楚从羁押开始到判刑一般得多久,心里一直没底,就怕时间拖得太长,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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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犯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经济犯罪羁押期间能否探视以及羁押多长时间必须判刑的问题时,我们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关于经济犯罪羁押期间能否探视。羁押一般分为刑事拘留和逮捕这两个阶段。在刑事拘留阶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这意味着在此阶段,家属通常是不能探视的,只有律师能依法会见犯罪嫌疑人。而到了逮捕阶段,案件会进入审查起诉和审判环节,在这期间,家属若要探视犯罪嫌疑人,需要经过相关机关的批准。如果案件不涉及国家秘密,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对于家属而言,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按照监狱等执行机关的规定,是可以进行探视的。 其次,关于羁押多长时间必须判刑,这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时长。从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开始,整个刑事诉讼过程包含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多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相应的时间规定,但这些规定存在一定的弹性。在侦查阶段,根据《刑事诉讼法》,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等,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面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如果案件需要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的期限是一个月,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综上所述,经济犯罪羁押期间家属探视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而从羁押到判刑的时间受案件复杂程度、证据收集情况等多种因素影响,并没有一个确切的“必须判刑”的时间节点。当事人及其家属应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及时与相关司法机关沟通,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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