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能把孩子接走住几天吗?
我离婚后孩子判给了对方,我有探视权。我想在 探视的时候把孩子接走住几天,但是又不确定这合不合法。我很想念孩子,想多和孩子相处,不知道法律上允不允许这样做。想了解下关于探视权接走孩子住几天的相关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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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简单来说就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去看望子女的权利。探视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等,通常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要是协商不成,就由人民法院判决。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里并没有明确禁止接走孩子住几天这种探视方式。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中明确约定可以接走孩子住几天,那么当然是可以按照约定来执行的。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没有事先约定,一方想把孩子接走住几天,就需要和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进行友好协商。因为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对孩子的生活安排等有一定的责任和权利,如果突然接走孩子住几天,可能会打乱孩子原本的生活节奏和学习计划等。如果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同意接走住几天,想接走孩子的一方也不能强行带走。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比如孩子的意愿、双方的生活状况等,对探视权的行使方式进行明确和调整。总之,在行使探视权接走孩子住几天这个问题上,要充分考虑孩子的利益和感受,尽量通过和平、协商的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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