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探视权可以把孩子接回家吗
我和孩子爸爸离婚了,我有探视权。最近孩子放暑假,我特别想把孩子接回我家多住几天,好好陪陪他。但孩子爸爸不太乐意,我就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我有探视权的话,到底能不能把孩子接回家呢?我想了解这方面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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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探视权的情况下,是有可能把孩子接回家的,但这并不是绝对的。 首先要明白探视权这个法律概念,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也就是说,关于能不能把孩子接回家,法律并没有一刀切的规定。如果双方能心平气和地协商,并且达成一致意见,比如约定在某个特定的节假日、寒暑假,一方可以把孩子接回家住一段时间,那自然是可以的。要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那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决,比如孩子的年龄、意愿,双方的抚养条件等因素。 另外,如果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在决定是否接孩子回家时,也要充分尊重孩子自己的意愿。而且,如果接孩子回家的行为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比如一方有不良嗜好、居住环境不利于孩子成长等,法院也可能不允许将孩子接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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