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离婚是否能在异地办理手续?
我和配偶都想离婚,两人达成了自愿离婚的共识。但我们现在在外地工作,没办法回老家办理离婚手续。想问问这种自愿离婚的情况,能不能在目前所在的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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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离婚也就是协议离婚,对于能否在异地办理手续,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些基本概念。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一种离婚方式。而异地一般指的是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按照常规流程,协议离婚通常需要在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也就是说,如果你们想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一般不能在异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例如,夫妻双方户籍都在A市,即使他们长期在B市工作生活,按照规定也不能在B市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登记。 不过,随着政策的发展和便民措施的推行,目前有部分地区开展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在这些试点地区,如果夫妻双方均非本地户籍,但一方持有当地居住证的,就可以凭居住证在当地办理离婚登记。比如,一对夫妻户籍都不在C市,但其中一方持有C市的居住证,在C市开展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情况下,他们就可以在C市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所以,一般情况下自愿离婚不能在异地办理手续,但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可以异地办理。你可以先了解一下目前所在地是否属于试点地区,以及具体的办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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