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有哪些案例?


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在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经常出现的情况有以下几种。一种是出卖人在房屋价格上涨后,以合同无效为由要求收回房屋。例如,甲将自己的小产权房卖给乙,几年后房价大幅上涨,甲就以合同无效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乙返还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小产权房的买卖通常涉及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因此很多情况下这类买卖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 另一种常见纠纷是买受人在购买后,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者无法办理相关证件,要求出卖人承担责任。比如丙购买了小产权房后,发现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要求丁(出卖人)维修或者退款。虽然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出卖人明知房屋存在问题仍出售,而买受人不知情,出卖人可能要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是,小产权房面临拆迁时,拆迁补偿款的归属引发纠纷。戊购买了小产权房,在房屋面临拆迁时,原出卖人己要求获得拆迁补偿款。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合同效力存在问题,补偿款的分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判决来确定。一般会综合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等因素。如果买受人长期居住并对房屋进行了修缮等投入,可能会获得一定比例的拆迁补偿。 对于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法院通常会先认定合同的效力。如果合同被认定无效,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确定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责任。买受人应当返还房屋给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返还购房款给买受人。如果一方有过错导致对方损失,需要进行赔偿。同时,在处理这类纠纷时,也会考虑到社会稳定和公平原则,平衡双方的利益。总之,小产权房买卖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购买时应当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