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赠与的钱是否能要回来?
我之前自愿给了别人一笔钱,现在因为一些原因我想把这笔钱要回来。我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自愿赠与出去的钱还能不能要回来呢?我很担心要不回来,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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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赠与的钱能不能要回来,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赠与”这个概念。赠与其实就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 在一般情况下,当赠与行为完成后,也就是钱已经给到对方手里了,赠与人是不能随意把钱要回来的。这就好比你把自己的东西送给了别人,送出去之后就不能轻易再要回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旦赠与合同成立并履行,就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并把钱要回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比如,如果受赠人得到钱后伤害了赠与人,或者本来应该赡养赠与人却不赡养,又或者赠与人赠与钱时约定了受赠人要做某些事,而受赠人没有做到,在这些情况下,赠与人就有权把钱要回来。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也就是说,如果是经过公证或者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一旦做出承诺,就很难再撤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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