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丈夫不给生活费能起诉吗?
我和丈夫结婚后,他一直以各种理由不给我生活费,家里开销都靠我自己微薄的收入,日子过得很艰难。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去法院起诉他,让他给我生活费呢?
展开


结婚后丈夫不给生活费,妻子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起诉的。这里涉及到夫妻间扶养义务这一法律概念。夫妻扶养义务,通俗来讲,就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在生活上相互照顾、经济上相互供养、精神上相互慰藉。当一方遭遇困难、失去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出现经济困难时,另一方有责任给予帮助和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在婚姻生活中,如果妻子因为没有经济来源、丧失劳动能力、生病等原因,无法维持基本生活,而丈夫有能力却拒绝提供生活费,妻子就属于需要扶养的一方。 妻子起诉丈夫支付生活费时,需要向法院证明自己存在生活困难且丈夫有能力却不履行扶养义务。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判决丈夫支付适当的生活费。如果丈夫仍然拒不执行判决,妻子还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程序,要求丈夫支付。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