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男方有情感纠纷,女方要求改名能通过吗?
我和男方有情感纠纷,现在心里很膈应,就想把自己的名字改了,换个心情。但不知道这种因为情感纠纷提出的改名申请,相关部门会不会批准,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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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公民享有姓名权,这意味着公民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如果是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对于成年人改名,只要理由合理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户口登记机关通常会批准。与男方有情感纠纷而要求改名,从法律角度来说,属于公民自主行使姓名权的一种表现,一般可被认为是合理理由。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各地户口登记机关对于改名的审核标准可能存在一定差异。有些地方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详细的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改名行为的严肃性和真实性。
所以,总体而言,因与男方有情感纠纷女方要求改名,在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的情况下,是有可能通过的。但最终结果要以当地户口登记机关的审核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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