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户口可以迁回娘家吗?
我和老公离婚了,现在想把户口迁回娘家。但不清楚相关规定,也不知道手续麻不麻烦。想问下法律上允不允许离婚后女方把户口迁回娘家呢?具体要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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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讲,离婚后女方户口迁回娘家是可行的。这主要涉及到户籍迁移的规定,在办理户口迁移时,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来操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对于离婚后女方将户口迁回娘家的情况,一般需要完成以下步骤:首先,女方要到娘家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准迁证,这意味着娘家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同意女方的户口迁入。开具准迁证通常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材料,比如女方的身份证、离婚证、娘家的户口本等,以证明女方与娘家的亲属关系以及离婚的事实。 然后,女方持准迁证到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注销女方在当地的户口,并出具户口迁移证。 最后,女方持户口迁移证回到娘家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将户口正式落户到娘家户口本上。在整个过程中,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异和额外的要求,所以在办理前,最好先向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进行详细咨询,确保准备齐全所需材料,顺利完成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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