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伴不在了可以自书遗嘱把房子给女儿吗?
我家就我和女儿,老伴已经去世了。现在我想把我们住的这套房子以后留给女儿,听说可以写自书遗嘱,我就想问问,在老伴不在的情况下,我能自己写遗嘱把房子给女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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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伴不在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自书遗嘱把房子给女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这套房子的产权归属。如果该房子是您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房子完全属于您自己,和老伴没有共有关系,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自书遗嘱将房子留给女儿,并且该遗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其次,如果这套房子是您和老伴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房子中有一半的份额是属于老伴的。在老伴去世后,如果没有留下遗嘱,这一半份额会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也就是说,这一半份额会由您、女儿以及老伴的父母(如果还在世)共同继承。在这种情况下,您只能处分属于您自己的那部分房产份额,而不能将整套房子通过自书遗嘱都给女儿。如果您擅自将整套房子通过遗嘱给女儿,那么该遗嘱中处分了他人(其他法定继承人)应得份额的部分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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