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了还能分财产吗?

我刚和老公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是突然想到我们婚姻期间还有一些财产没分割。我不太清楚现在离完婚了,我还能不能去要求分割这些财产,想知道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我这种情况有没有权利再分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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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后,一般情况下还是有机会分割财产的,但具体要根据不同情形来看。 首先,协议离婚后,如果发现对方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如果能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就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原来的财产分割协议,重新进行分割。 其次,离婚时如果有部分夫妻共同财产没有进行分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如果是单纯的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也可以另行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 另外,要是在离婚判决中对某些财产未作处理,当事人同样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分割这些财产。总之,离婚后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是能够分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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