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财产是否可以分割?
我和另一半刚办完离婚手续,现在想了解一下,之前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我还能要求分割吗?不太清楚法律对于离婚后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 自己有没有这个权利去争取。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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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财产通常是可以分割的。这里先给您介绍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此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如果双方能够心平气和地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按照协商好的方案来分割财产。要是无法协商一致,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进行判决。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还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如果在离婚后发现对方有上述恶意行为,也是有权利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所以,离婚后一般是可以对财产进行分割或者重新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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