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可以反悔吗

我和配偶前段时间签了离婚协议,当时有些条款没考虑太仔细。现在手续还没办,我有点犹豫了,想问问这种情况下能不能反悔。要是已经办了离婚登记,又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对离婚协议反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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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能否反悔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在未办理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书是未生效的。因为离婚协议书属于附条件生效的协议,生效条件就是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所以此时要是一方反悔了,不想按照协议内容去办理离婚登记,那么这个协议就不会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可以重新商量协议内容。 其次,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情况就相对复杂些。对于离婚协议书中财产分割部分,要是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损害方能够在离婚后的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比如一方故意隐瞒财产情况,欺骗另一方签订财产分割协议,这种情况就可能符合条件。法院经过审理,如果确实存在这些法定情形,会依法支持。但要是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事由,仅仅因为自身原因想反悔,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支持对离婚协议的变更或撤销请求。因为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以及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协议,具有一定的拘束力,双方应当遵守。 另外,对解除婚姻关系反悔,一般是不被允许的,因为离婚登记一旦完成,双方的婚姻关系就已经解除。而对于子女抚养问题,若出现符合变更抚养关系法定情形的,比如抚养孩子的一方出现严重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等,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变更抚养关系,但这不是对整个离婚协议书的反悔。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如果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总之,离婚协议的反悔有严格条件限制,要依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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