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撞人是否要垫付医药费以及怎么赔偿?


在车撞人事故中,关于是否要垫付医药费以及如何赔偿是很多车主关心的问题。 首先说是否要垫付医药费。从法律层面来讲,并没有明确规定机动车一方必须垫付医药费。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出于人道主义和尽快救助伤者的考虑,很多车主会选择垫付部分费用。如果车辆有保险,那么垫付的费用后期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但车主需要注意保留好垫付费用的相关凭证,比如医院的收费票据等,以便后续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接着说赔偿问题。赔偿通常分为两个阶段和不同的赔偿主体。第一阶段,如果车辆购买了交强险,那么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保险公司会进行赔偿。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有责任限额,比如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有责情况下)等。 第二阶段,如果交强险赔偿后仍有不足部分,那么就要根据事故责任划分来确定赔偿责任。如果车辆还购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那么这部分不足的赔偿可以由商业险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如果商业险也不足以赔偿,或者没有购买商业险,那么超出的部分就由肇事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如果事故认定肇事方承担70%的责任,那么对于超出保险赔偿范围的部分,肇事方就要承担70%的赔偿金额。 赔偿项目除了前面提到的,还可能包括残疾赔偿金(如果伤者构成残疾)、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等。总之,在车撞人事故的赔偿中,要依据法律规定和保险合同的约定,按照一定的流程和责任划分来进行。





